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研究
[导读]2006年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达到540万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规模超过2500万人。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等教育大国。
1 法学专业教育困境
1.1 法学本科教育发展过快根据教育部对2006年上半年的统计.全国已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超过600所 从1999年扩招到现在.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据统计,截至2006年.中国普通高校达到了1867所.其中民办高校276所。2006年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达到540万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规模超过2500万人。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等教育大国。
1.2 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和结构的问题成为突出矛盾高等教育的数量和规模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质量和结构的问题成为现实的突出矛盾。目前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一方面大量的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 又有很多单位的招聘岗位寻觅不到合适的人才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的人才培养不是过剩.而是依然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到目前为止.可以说中国法学教育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规模大的局面。然而.面对这种空前大发展,诸多矛盾也已日益显现出来。尤为突出的是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确定.即法学院系究竟是以培养未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学者为己任,还是应当以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为宗旨 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培养目标的定位不仅关系到毕业生的适应能力和是否满足社会的需要.而且也关系到法学教育的健康延续 因而.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学本科教育目标就显得至关重要 针对本科法学教育来讲.存在的问题就是把法学教育目标定为职业教育.还是素质教育。
1.3 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随着大学的扩招,毕业生人数迅速增长。1977年只有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设有法学专业.在校生为232人。2001年设有法学专业的本科院校已达292所.2005年增至559所.2007年为603所。每年法学专业毕业生是1977年的千倍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早在2002年便已出现 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排在187位。到了2005年便成了末位。
总之.毕业生的出路无非是考研.继续深造。或者从事法律工作,或兼做其他工作.但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与人才市场的需求.存在着不小的差距。面对这种的情况.只能改革传统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走诊所式教学之路.以适应社会需求。
2 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设计
2.1 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概况所谓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同我们所说的案例教学法,都是舶来品.都是从美国引进的新的教学方法.而且诊所式法律教育比案例教学法更为新颖.更是现代教育理论建构主义产生的先进教学方法。它是以讲授法律实务与律师技巧为主要授课内容.以角色模拟教学、单独指导教学、合作式教学、反馈式教学、评估式教学,阅读式教学等方式为主要教学方法.以为真实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途径.将教学活动置身于社会实践的背景之下.通过在实践中的互动式学习,达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的紧密结合 也可以这样讲.诊所式法律教育所说的“诊所”一词,来源于医学院.说明法学与医学具有同样的特征.既需要理论,也需要实践。在诊所教授的指导下,学生为各式各样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也达到他们各自的学习目标。在办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诊所学生的能力得以检验.即使是在经验丰富的诊所教师的密切关注和控制之下.诊所学生仍能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在当事人心目中的主要地位.学生成为咨询员、调解员、诉讼代理人,甚至是在满足当事人不同需求、适用不同法律过程中.充当了普法者和教育者。
2.2 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的教学内容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的教学内容可以设计得丰富多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实验项目:
2.2.1 模拟法律咨询通过模拟实验各类法律咨询的过程.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地学习新的知识.运用新的理念和法律解决相关的案件和实际问题
2.2.2 模拟会见当事人通过模拟实验会见各类当事人的过程.使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策划能力.决策应变能力和协调公关能力.会处理一般法律事务
2.2. 3 模拟事实调查通过模拟实验事实调查的过程.要求学生认真学习掌握事实调查的基本理论和实务中的方法、技巧问题
2.2.4 模拟法律研究通过模拟实验法律研究的过程.使学生掌握检索法律资源的方法,拓展了学生的学习思路.开阔了学生的视野
2.2.5 模拟调解通过模拟实验调解民事、刑事和非讼案件的过程.使学生具有较好的法律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
2.2.6 模拟谈判通过模拟实验民事、刑事谈判的过程,使学生基本做到会想、会说、会写,语言文字准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
2.2.7 模拟讯问、询问通过模拟讯问、询问的过程.使学生掌握讯问、询问的技巧、方式和职业操守
2.2.8 法律文书写作训练通过训练书写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使学生掌握主要法律司法文书的写作规范和技巧
2.2.9 模拟审判通过模拟实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的过程,使学生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分析解决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一般案件和其它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2.3 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的教学方案根据诊所式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的特点,设计如下教学方案:
(1)由指导教师通过多媒体课件和相关视频展示,讲授每个实验项目的内容、步骤、职业道德和注意事项等。
(2)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并由小组成员推选组长一名。
(3)由指导教师指定实验的案件材料或由学生自行拟定案件材料。
(4)以小组为单位,在组长的主持下,讨论确认本案的相关法律,设定目标,理清思路,分配角色,并选择策略及做好程序准备。
(5)以小组为单位,展开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6)各小组依次汇报实验过程及实验结果。
(7)各小组相互讨论实验心得,交流经验。
(8)教师点评总结
(9)各小组按照各自的实验情况,撰写实验报告。
【参考文献】
[1]徐显明 曹义孙l中国法学教育状况[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2]诊所法律教育的理论与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刘晓东.法律诊所学生参与法律援助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4]杨欣欣.法学教育与诊所式教学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5]李艳玲.论诊所法律教育的困境[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1(4).
[6]郭天武.关于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思考田.高教探索,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