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高校辅导员要做好“特殊学生”的思想工作
摘要:高校思想工作中的“特殊学生”,主要是指思想基础差、缺点较多、发生旷课、挂科、打架、家庭贫困生活困难等问题需要重点帮助的学生。做好这些“特殊学生”的思想工作,是高校经常性思想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预防犯罪和事故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特殊学生”;思想工作;教育
作者:王玉峰
一、要正确把握确定“特殊学生”的标准,防止张冠李戴
及时、准确、客观地发现和确定“特殊学生”,是做好转化工作的前提,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两个方面的偏差。一是掌握不全面,只把那些学习不刻苦、作风松散、迟到早退等实际问题,或者情绪外露、顶撞老师、言论过激等外向型的人作为对象,而对隐蔽型的,特别是中间屋、先进层、学生干部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把那些本应掌握的对象没有纳入其中。二是重点不突出。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敢于暴露真实想法、说出不同意见、经常提意见的,或是仅有一般的违纪行为,不存在发生严重的问题。特殊人的范围过宽,不仅使辅导员工作忙乱,冲击重点工作,而且还容易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造成消极后果。
认识、发现“特殊学生”,不仅要有正确的工作方法,而且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从实际情况看,有以下情况的应作为“特殊学生”,重点做好工作:①对现今社会不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社会主义制度认识不清,有不满言论的;②个人主义严重,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对学校和老师不满的;③与校外人员乱拉关系,有不正常来往的;④思想意识不健康,追求低级趣味,有违法违纪苗头的;⑤犯了错误,对批评或处分有严重抵触情绪的;⑥作风散漫,行为粗野,自控能力弱,有违纪行为的;⑦相互有思想隔阂结了疙瘩,关系紧张的;⑧有恋爱纠纷或因家庭困难、本人有病等问题,思想包袱较重的;⑨与社会上违法犯罪人员有联系,行为可疑的;⑩消费明显反常,经济来源不清的。
确定“特殊学生”,是为了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严重问题的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发生犯罪,自杀等问题,而不是从政治上对学生的定性,不是戴政治帽子。因此,不能公开把他们称为“特殊学生”,只作为辅导员思想工作的重点对象,是什么问题就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及时做好转化工作。
二、要在掌握真实情况,“对症用药”上下功夫,防止乱开处方
做“特殊学生”的思想工作,如同医生治病,必须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才能收到好的效果。尤其是在新形势下,“特殊学生”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复杂矛盾和有重要问题而产生,有的则是因生活中的小事而引起;有的原因是在学校内部,有的则是在家庭或社会之中;有的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有的则突然出现,一触即发;有的再现形式与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明显,有的则比较间接和隐蔽,等等。对此,如果不做深人细致地调查工作,摸清脉搏,就很难收到好的效果。“特殊学生”的思想掌握不准,固然有当事人不愿暴露思想等客观因素,但主要还是工作不到家,有的辅导员、学生骨干与学生不知心,缺乏感情,“特殊学生”有事不愿向辅导员或其他同学讲;有的信息网络不健全,最基本情况反映不出来;还有的工作粗疏,不善于进行全面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而是凭印象,工作必然做不到点子上。